(無圖令人俗~所以我文不對題的從網路上截了張圖,如有侵權煩請告知,將立即取下~)
「這件外套好好看,真想買給柿種先生。」
朋友阿睨路過一間男裝店,店外頭一杆1999的學院風毛呢男外套,阿睨摸了半天,衣服的版型看來很小,學院風的外套就是要穿得合身剛好才好看,我本來以為她是要買給自己的,因她嬌小,衣服顯大在猶豫,原來是要買給柿種先生。
柿種先生,人高馬大,15X公分的阿睨在他跟前應該是最萌身高差,但我也只是聽說。阿睨在我面前說了他生平大小事,他在哪長大、家裡多少人,他中學初戀分手時的態度,眼睛笑起來瞇得就跟日本零食柿之種米果一樣,說多逗就多逗...不過這一切也只是我陸續聽來的,我並沒有見過柿種先生,連他的FB留言都未曾探究過。
我知道閃著少女心心眼的阿睨全身都快著火了,但我也知道,多年來信奉著「真正被愛的人不應該主動求愛」的矜持,讓阿睨的狂野,被束縛在一個優雅到見鬼的金鐘罩中。阿睨對我說了無數次:她覺得柿種先生的柿之種好像能看穿她的靈魂。這點我一直心存狐疑。如果柿種先生對阿睨真的如同阿睨感覺的那樣,很懂她的靈魂,他能不看穿阿睨其實很想要他開口說『說吧,說你愛我吧』?
「怎辦?好想送。」阿睨左翻右看,還拿了那件衣服,借男店員的背比了一下。那年輕人約25~6歲,打我們進店裡就一直笑咪咪的,親切么喝著賣家的特定話術:「這款現在正流行喔!重點是它版型很好,我自己也有拿一件。」
男店員說〝拿〞,女店員說〝帶〞,我覺得被店員講「我自己也有拿/帶一件」的說法真是一個不怎麼討喜的推銷術,擺明了有一天我很可能會跟滿街的服裝銷售員撞鞋撞衫。
阿睨放下毛呢外套,拿起另一件版型較大、也很青春洋溢的棒球外套。
「所以,這算聖誕禮物嗎?還是他過生?」我問。
一對男女,一起出遊過多次,夕陽西下看海、月夜散步談心,彼此又懂彼此的靈魂(?)...已經到了在街上看到合適的衣服就想送給對方的程度,想必,關係什麼的已經夠清楚了吧?只是,我總覺得這樣的送禮仍然需要個名目。
「我只是覺得很適合他,想送。可是我怕他會覺得女人送他衣服很奇怪...尤其...」
尤其...
「姐姐現在在看的那一件棒球外套也正流行,姐姐眼光真好,需要什麼尺寸我幫妳找喔,姐姐不要客氣。」男店員嘴裡抹蜜似的說著。名之曰【姐姐】的利箭嗖~嗖~嗖~地三聲,正中阿睨後背。滿室董資董資電子音樂的潮店好像瞬間靜寂下來。
阿睨默默把那件棒球外套掛了回去,拉著我,無聲離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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