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都說,現在的3C用品壽命都不會超過二年的嗎?(哪聽來的)

我從去年就很想換手機,可是手上的這支一直不壞...(這其實是好事吧)

 

後來我媽的生日,她得到了一支Note 4,

我心想,她老公對她也太好了吧!?

一個基本上連交換line都不怎麼會用的人,用到的手機等級居然是「筆較厲害」!

(不過老人家確實是比較習慣手寫字,不會鍵盤注音)

 

這二天玩她的Note 4 玩著玩著,覺得那支觸控筆真的好好寫,也好好畫喔...

雖然我根本沒有天分,(還是畫得很醜,Sorry)

重點它的筆觸會因為所選擇的筆頭與個人習慣忠實呈現字跡~ 我實在很喜歡^^

20160312171912.jpg

 

我知道我的「想換」只是一種華而不實的慾望,

它一點都不必要,

但卻每天日裡夜裡燒著我,讓我瘋狂估狗 Note5 的開箱文~

燈愣~ 是的你沒看錯不用再往上捲了,我就是人心不足屁股點蠟燭的吞象蛇...

 

我想買Note 5,不光是它的S pen很厲害,

截完一張圖可以持續的往下截圖,自動拼成一張大圖,(到底這功能要幹什麼?)

還能讓使用者拍攝四段6 秒短片,以四格方式同時播放,(很重要嗎?)

並用Youtube開直播喔!

(其實再不久FB直播也將開放安卓用戶操作了,我到底想直播啥?)

 

結論就是......

 

人的慾望好可怕。

 

明明知道有些東西有它沒它都沒差,

無論無何就是放不下,

而且我知道我會想盡辦法得。到。它。。。

 

P.S.現任手機抖抖抖ing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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